江苏农信社招聘网网讯: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42号)精神,2013年我省将开发5000个基层公共卫生、基层民政、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服务等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2013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条件、人数等事项,详见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民政、司法部门网站招聘公告。
2.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
3.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服务岗位,在同等情况下,优先招聘法学、犯罪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毕业生。
4.基层公共卫生岗位专业按照我省卫生行业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准入要求执行。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1.9月13日—9月22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
2.9月13日—9月24日,由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现场审核认定,确定参加笔试人数。
3.10月13日,全省统一组织笔试。
4.11月1日—11月30日,由各市组织面试、考核和体检,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应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招聘信息公告
江苏省2013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对象、条件和人数等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
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gov.cn)
江苏卫生网(www.jswst.gov.cn)
江苏民政网(www.jsmz.gov.cn)
江苏司法行政网(www.jssf.gov.cn),
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shiyebian.net)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民政、司法部门网站。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均在网上操作。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gov.cn)。各市人事考试网站提供报名专栏和报名链接。
(三)报名时间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时间
9月13日9∶00—9月22日16∶00。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本人户籍所在地岗位,可选择本省内笔试考区就近参加考试,免收报名费。
2.资格审查时间
9月13日9:00—9月24日16:00。考生按要求在网上如实提交个人有关信息和电子照片后,必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尽快到户籍所在地的现场资格审核点接受资格审核认定(现场资格审核地点,以及所需携带的证明材料详见报考岗位所在地发布的招聘公告),逾期未到审核现场提交相关资料的考生,视为审核不通过。
3.电子照片审核
9月13日9∶00—9月24日17∶00。由报考岗位所在地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名者提交的电子照片质量进行审核。
(四)准考证打印
在规定时间成功报名的考生,请于10月10日—10月12日到报名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只有现场资格审核、电子照片质量审核同时通过后,方为成功报名。
2.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可以报考本人户籍所在地岗位,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到报考类别之外的岗位。
四、考试与聘用
(一)笔试
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10月13日上午9:00—11:30 ,科目为《综合知识》。
本次考试不提供考试大纲,也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
(二)面试、考察
全省统一划定笔试入围最低合格线,参加面试、考察、体检人选比例,以及考生最后综合成绩构成比例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体检和公示
参加体检人选比例由各市确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民政、司法部门网站上公示应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并将聘用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五、政策待遇
被聘用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的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等按照苏人社发〔2011〕138号文件精神结合各地实际执行,合同期为三年。在劳动合同期内,其档案、人事关系等统一由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年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卫生厅
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司法厅
201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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