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加强基层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现就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岗位为政府开发的基层公益性岗位,专职从事基层公共卫生协理、民政协理、劳动保障协理、司法协理等工作。本次市区计划招聘150名,被录取人员具体岗位由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卫生部门、民政部门、司法部门统一分配。赣榆、东海、灌云、灌南四县计划招聘共200名。详见附表1。
二、应聘人员资格要求:
1、具有连云港市户籍,2011年之后(含2011年)毕业未实现初次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2)特困职工家庭的;
(3)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
(4)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满6个月或登记失业时间不满6个月但经档案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查证明超过6个月仍未实现初次就业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实现初次就业的,提供报到证。
2、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安心基层工作,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无违法犯罪记录。
4、身体健康。
应聘的高校毕业生限报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或区岗位,其中市区范围内经本人同意可对各区、各部门进行适当调剂。
三、应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1、公开报名。根据省统一要求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按要求在网上提交相关信息。报名网址为: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市人事考试网站提供报名专栏和报名链接(网址:http://www.lygkszx.com/)。具体报名、电子照片上传时间:2013年9月13日9:00—9月22日16:00。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报名资格和电子照片审查,9月13日9:00~9月24日16:00。报名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后,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出具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市县人才服务机构未就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困难家庭证明(低保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提供低保证和特困职工家庭证,零就业家庭提供市县人社部门认定证明,农村零转移家庭提供村民委员会和所在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证明)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接受资格审查,各县区人社部门设立资格审查窗口,具体地址见附表2。
9月13日9∶00~9月24日17∶00。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岗位所在地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名者提交的电子照片质量进行审核,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
3、笔试。10月13日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笔试,形式为闭卷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笔试具体地点、时间详见准考证,准考证于10月10日~12日到报名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应聘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4、面试。对达到省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面试时间、地点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网址:www.lyghrss.gov.cn)另行通知。
5、体检和考核。根据笔试和面试折合的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取相应名额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德才表现和报考资格条件的复查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一次性递补。
6、人员聘用及待遇。体检、考核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三天,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1个月。市区招用人员工资待遇每月1700元,按规定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各县招用人员工资待遇由各县参照市区标准自行规定。
本公告由市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电话:85685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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