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民政局、司法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3年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人保就〔2013〕13号),2013年全区在人社协理等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苏州市区户籍生源,2011年之后(含2011年)毕业未实现初次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含低保边缘家庭);
(二)特困职工家庭的;
(三)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
(四)办理失业登记手续3个月及以上(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31日);
应聘对象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其中,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服务岗位,在同等情况下,优先招聘法学、犯罪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毕业生;基层公共卫生岗位专业按照我省卫生行业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准入要求执行。各岗位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条件,详见附件。
招录范围:市区户籍高校毕业生(市区户籍包括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和相城区)。相城区户籍生源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9月12日前,在相城人社网(www.xcldbz.gov.cn)、相城人才网(www.szxchr.com)发布招聘信息公告。
(二)9月13日~9月22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
(三)9月13日~9月24日,由相城区就业管理处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核认定。
1. 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均在网上操作。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gov.cn)。
2. 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
时间: 9月13日9∶00~9月22日16∶00。
(2)资格审查
9月13日9∶00~9月24日16∶00。报名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后,请应聘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城区就业管理处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地址:相城区庆元路168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半112室,联系电话:67591918)。
相关证明材料是指:
①必备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
②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含低保边缘家庭)”条件报名的,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城乡低保证或低保边缘证;以“特困职工家庭”条件报名的,还须携带总工会颁发的《特困职工救助证》;以“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条件报名的,还须携带曾被认定为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有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
(3)电子照片审核
9月13日9∶00~9月24日17∶00。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苏州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名者提交的电子照片质量进行审核,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
(4)准考证打印
在规定时间报名成功的考生,于10月10日~10月12日到报名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5)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考生报考时应当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到报考类别之外的岗位,并按照报考单位所在地公告有关调剂(选岗)要求执行。经过调剂(选岗)后仍不愿意上岗的,须填写书面放弃岗位说明,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四)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10月13日上午9:00~11:30 ,科目为《综合知识》。
本次考试不提供考试大纲,也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
(五)由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民政局、司法局组织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1.面试、考察
面试、考察工作由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民政局、司法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11月11日—11月13日。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录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岗位调剂(包括选岗方式)另行确定。
面试考官由人社部门、卫生部门、民政部门、司法部门、用人单位、社会考官和纪检监察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为合格。
考生综合成绩,以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
2.体检和公示
对于面试合格的报考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用人单位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机构为相城人民医院。
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sszhrss.gov.cn/)、苏州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szwsj.gov.cn/)、苏州市民政局网站(http://www.mzj.suzhou.gov.cn/)、苏州市司法局网站(http://www.sfj.suzhou.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三天。
3.录用
考试、体检合格的,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四、政策待遇
被聘用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的高校毕业生的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关于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苏人保就〔2011〕15号)要求执行,劳动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有执业或技术资格准入要求的,可延长至一年)。在劳动合同期内,其档案、人事关系等统一由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年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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