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省连云港市社会科学院招聘2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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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0-10 11:52 点击: 次 |
连云港市社会科学院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从事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对策研究及城市发展战略研究、连云港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等工作。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进一步提升科研及决策咨询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文件精神,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名额
连云港市社会科学院专业技术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符合《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且研究生所学专业为经济类;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省级社会科学副高职称(经济类副研究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二)附加分条件
具备上述招聘基本条件,同时具有下列情况的,在考试成绩基础上予以加分。作为加分依据的所有成果,完成或结项的时间必须在2013年9月30日之前,同一学术成果按加分标准的最高分值予以加分,不重复计分。附加分最高分值为10分。
1.独立发表或是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2000字以上经济类专业论文的,每篇加0.5分(发表论文以万方学术期刊、维普期刊为认定标准,不含增刊、专辑)。在经济类核心期刊独立发表或是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000字以上论文的,每篇加5分(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 2012年版为准)。
2.主持或参与(限前两名作者)国家级经济类社科课题(国家社科基金、自然基金项目课题,国家软科学课题)加10分;省级经济类社科课题(省社科基金课题、省软科学课题,省“333工程”课题)加5分;市级经济类社科课题(市软科学项目、市社科规划课题、市重大委托课题、市社科联和社科院课题及其它横向委托或协作课题)加0.5分。
3.获得国家级经济类社科奖项(国家级社科基金自然基金项目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加10分;获得省级经济类社科奖项(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应用研究精品奖)加5分;获得市级经济类社科奖项(市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应用研究精品奖)加0.5分。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连云港市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6日-2013年10月23日(休息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2:30-6:00。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填写《连云港市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连同本人电子照片发送至邮箱lygsky@163.com,照片要求正面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姓名+联系方式。邮件发送成功后,将于2个工作日内发送回复邮件,如未收到相关回复信息,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
(2)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请携带《连云港市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和个人材料(详见资格审查要求)至市社会科学院办公室报名(具体地点:新浦区朝阳东路69号行政中心附属楼A楼628室)。现场报名人员可提供相关材料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携带1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各层次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充分反映本人科研成就的相关材料,包括代表性论文或著作、课题、获奖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等,到市社会科学院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不符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面试准考证。
招聘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并在连云港党建网、连云港人才网、连云港宣传网、连云港社科网等网站公示。
五、遴选程序
1.考试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面试由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时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和附加分相加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附加分及总成绩等将在连云港党建网、连云港人才网、连云港宣传网、连云港社科网等网站公示。
2.体检
体检前在职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未就业人员需提供档案所在的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体检由市委宣传部和市社会科学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环节中如有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市委宣传部和市社会科学院组织实施,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水平、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进行核实。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委宣传部、市社会科学院反映。
六、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七、相关事项说明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报考人员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录用资格。
4.严肃公开招聘纪律。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凡违反招聘工作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相关工作人员要给予纪律处分,应聘及受聘人员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0518-85825029
投诉电话:0518-85803247
电子邮箱:lygsky@163.com
本方案由连云港市社会科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连云港市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连云港市委宣传部
连云港市社会科学院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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