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文化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文化馆、江苏省文化艺术研究院、江苏省文化厅剧目工作室(隶属于江苏省文化厅,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的需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需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热爱文化艺术事业,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岗位表)。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4日至11月16日。
2、现场报名及地点:
江苏省文化馆4楼小剧场。
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89号江苏省文化大厦4楼。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填写《江苏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直辖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职称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专业论文、创作作品等原件及复印件。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接受报名的单位将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
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面试。
1、笔试考试一张试卷测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成绩50分以上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将在江苏省文化厅网站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4、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文化厅网站公布。面试按照江苏省文化厅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将通过张贴告示或书面形式告之考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当场通知考生。
5、笔试成绩按30%、面试成绩按7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省文化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社会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文化馆咨询电话:025—84699348;
联系人:范萍
江苏省文化艺术研究院咨询电话:025—84699131;
联系人:周飞
江苏省文化厅剧目工作室咨询电话:025—84699330;
联系人:李晓文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文化厅人事处、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7798896;
联系人:李明珍。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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