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信社招聘网
为了加快我院财税学科发展和财税英才培养,根据《南京财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暂行办法》(南财大人字[2013]18号)和《南京财经大学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南财大人字[2013]20号),我院将在五年内面向海内外引进经济管理类专业(财政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等)毕业的“卓越计划”学者1名、“攀登计划”学者3名和“培育计划”博士4名。学校和学院将提供具有竞争力的教学、科研和生活条件。
一、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卓越计划”对象一般应具备正高职称,“攀登计划”对象一般应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培育计划”对象应为优秀博士;
3.截止到引进当年,“卓越计划”对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攀登计划”对象年龄不超过45周岁,“培育计划”对象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具有高级宏观、高级微观和高级计量经济学等方面的宽厚基础,愿意从事财税专业的教学与研究。
(二)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
1.“卓越计划”入选对象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入选“长江学者”、“千人计划”、江苏省“特聘教授”或江苏省“333工程”第一层次。
(2)获国家级或教育部优秀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第一获奖者;或者获全国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的第一获奖者;或者获国家级教学名师奖。
(3)获省科技进步奖、省哲社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的第一获奖者;或者获省普通高校教学成果特等奖的第一获奖者。
(4)获国家级重大项目、863项目、973项目、教育部重大科研项目等立项资助者。
2.“攀登计划”入选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入选江苏省“333工程”第二层次、“青蓝工程”学术带头人、“六大人才高峰”或“双创计划”。
(2)近三年内,获国家级或教育部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的第一获奖者;或者获全国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的第一获奖者;或者获省级教学名师奖。
(3)近三年内,获省科技进步奖、省哲社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的第一获奖者;或者获省普通高校教学成果一等奖的第一获奖者。
(4)近三年内,主持国家级立项资助课题1项,或主持部省级立项资助课题2项;且科研累计经费文理科50万元、工科200万元以上。
(5)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或提名奖获得者。
3.“培育计划”入选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入选江苏省“333工程”第三层次、“青蓝工程”中青年骨干教师、或南京市“321计划”主持人。
(2)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或可确认的通讯作者身份发表学校规定的三类及以上刊物学术论文不少于4篇,其中二类以上刊物原则上不少于2篇。被SCI、SSCI三区及以上收录者优先。(注:对财税类专业毕业的应届博士,计量分析能力比较强、科研潜力比较好的,上述论文篇数可适当降低,但要求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校二类以上刊物至少发表过一篇学术论文。)
二、引进待遇
学校根据引进人才的职称、教学和科研能力等情况,一人一议,提供相应的购房补贴(含安家费),同时解决过渡房问题;根据不同学科特点、研究计划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学校提供相应的科研启动费。
1.达到“卓越计划”入选条件的知名教授和杰出海归博士,引进时给予300万元左右的购房补贴、15-3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2.达到“攀登计划”入选条件的教授和特优海归博士,引进时给予60-100万元的购房补贴、6-1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3.达到“培育计划”入选条件的优秀博士,引进时给予30-50万元的购房补贴和3-5万元科研启动费。
4.入选“卓越计划”、“攀登计划”的人选可实行年薪制,按照不同学科、专业一人一议,一般年薪标准为20-60万元不等。年薪制人员不同时享受上述购房补贴。非年薪制入选人在聘期内享受所聘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林木
联系电话:025-84028225
通讯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 南京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
邮政编码:210023
电子邮箱:LLM0010@163.com
学院网站:http://csxy.njue.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