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报经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相应学位。报考江阴市人民医院和江阴市中医院岗位的,须取得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或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总分425分及以上。报考江阴市人民医院和中医院非中医类岗位的考生本科学历为非中医类专业的全日制学历;报考该两家医院中医类岗位的考生本科学历为中医类专业的全日制学历,报考药学岗位的考生本科学历为药学专业的全日制学历。
(四)硕士研究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28日至1995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3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68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五)不受户籍限制。
(六)符合招聘岗位相应的条件。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须与招聘专业一致,并符合全国医师考试资格或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
(七)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任职回避规定,符合有关任职回避规定的条件。
(八)江阴市卫生事业在编(占编)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2014年江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考试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
(一)考试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考生本人填报报名表(见附件2)。
2、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8日9:00-13:00。
3、报名地点:南京市国际展览中心(南京市龙蟠路88号)C厅。
4、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报名表;(2)个人简历;(3)考生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4)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获得国外、境外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5)就业协议书;(6)在职人员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7)其他相关材料(如本科毕业证书、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执业资格证、英语等级考试证书、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获奖证书、论文和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等);(8)近期免冠同底版正面小二寸证件照2张。
5、报名注意事项:
招聘对象中应届毕业生是指2014年毕业,且未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自愿选择是否服从调配,服从调配的(专业须相符)并在报名表中注明服从调配的单位和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招聘期间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与现场报名同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根据江苏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考试费标准,报考者缴纳考试费100元/人。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3年11月29日9:00开始。
2、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应聘人员按专业进行面试,采用评委提问方式进行。
4、面试内容: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5、录用办法:本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其中综合素质占40%,专业知识占60%,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拟录用名单,拟录用者三周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因逾期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仍有岗位空缺,在服从调配的考生中按调配单位和岗位进行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考核与公示
拟录用人员于2014年6月底前到市卫生局报到,由市人社局、市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对体检合格者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将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阴卫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手续
被录用人员应按规定于2014年9月30日 前办理录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办理录用手续前被录用人员须提 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进行校验,如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将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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