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学院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http://www.szjm.edu.cn)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硕士学位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1月6日至2014年2月28日。
2、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应聘者可通过网络报名、现场报名两种形式报名(只选择一种方式报名)。
①网络报名
报名电子邮箱:szjmrsc@126.com
发送的邮件标题按“应聘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学历+高校人才网”的格式注明。
网络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2月28日17:00
②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苏州市虎丘区学府路287号行政楼414)
现场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6:30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网络报名时,下列(1)作为附件上传,(2)-(6)项打包上传):
(1)《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请在公告发布网页上下载,张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1张);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获得国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4)英语、计算机、职称等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5)科研成果及论文目录(论文须中国知网收录);
(6)应聘需要有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须提供证明其工作经历的劳动(或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在报名日期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参加测试,名单将通过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4、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同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公告。学院人事处将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但确为学校专业急需或紧缺特殊人才,经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并公告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5、应聘人员与应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与组织方式
(一)考试方式
1.专任教师岗位(岗位代码1、2),考试包括试讲和面试。
(1)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设计组织、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板书、仪表教态、教学效果等作出评价。试讲成绩当场通知考生。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试讲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处理人际关系能力、应急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心理素质等。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
(3)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其他非专任教师岗位(岗位代码3、4、5、6),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测试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与专业理论知识。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处理人际关系能力、应急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心理素质等。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
(3)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按照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并于考试前在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告。
2.所有考试的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3.考试之前,应聘人员须提供资格审查所列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原则上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2910414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学院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2-62910409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1.《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四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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