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苏州常熟市教育系统招聘中学教师简章(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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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3-12 11:57 点击: 次 |
六、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分者),参加体检的人员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
体检合格者按本考点同组同岗位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报选招聘学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
2、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育厅颁布的《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实行一次性体检。
3、因体检、考核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不进行递补。
七、聘用
1、公示。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经审核后,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熟教育信息网、常熟人才就业网和招聘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问题,由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2、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发出《聘用通知书》,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师范类毕业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及进编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非师范类毕业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并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办理转正定级和进编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但在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办理转正定级,但继续实行人事代理,待第二年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后办理进编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或在二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不再续聘,自谋职业。
八、纪律
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220096、0512—52707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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