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江阴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
|
发布时间:2014-04-17 13:15 点击: 次 |
因工作需要,根据《江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4月25日至1996年4月26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五)户籍和生源地:2013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1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限江阴市生源或江阴市户籍;其他人员限江阴市户籍。
(六)符合招聘岗位相应的条件(见附件1);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其他各类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行为且在禁考期的;
3、曾被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曾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的;
5、有其他不宜应聘岗位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本人自愿,符合条件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4年 4月25日(星期五)至4月26日(星期六)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三)报名地点:江阴市人民法院524室(天平路1号)。
三、报名时提交材料、资格审核
(一)本人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
(二)填写《江阴市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三)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五)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六)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七)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确有困难者,报考后须在体检前提交。
(八)2013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九)201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
上述材料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学历问题:本简章所指学历为国民教育学历(含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电大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军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队院校学历,不含党校),201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就业推荐表原件为准。
(二)如实填写《江阴市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三)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
(四)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报名费用
按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标准,技能测试费100元/人。进入面试者,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六、考试
考试分为技能测试和面试。
(一)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文字录入,上机操作3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录入方式:汉语拼音、五笔、亚伟三种。
技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俯卧撑(26个/分钟达标);10米*4往返(11’’6达标);100米跑(14’’9达标);立定跳远(2.35米达标)。四项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技能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关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以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跟进。如技能测试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1:3比例的,在技能测试合格线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总成绩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分。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如再同分,则另进行加试,取最后一次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七、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分数以上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三)用人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是现实表现、工作实绩以及报考资格的复审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二)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
(三)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江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薪酬标准实行。
九、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成绩公布、相关通知等均将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yhrss.com)上公布,请考生登陆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江阴市人民法院 86849520
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86869015
江阴市唯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86800676
江阴市唯才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有限公司
二Ο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