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江苏省如东小洋口旅游度假区城市管理力度,经小洋口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批准,旅游度假区综合管理局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性质
本次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8名(限男性),属南通小洋口旅游服务公司制人员性质。
二、招聘要求
(一)基本要求
1.身体健康,无社会不良记录;
2.年龄:50周岁以下(1965年以前出生);
3.身高:165cm以上;
4.高中及以上学历;
5.退伍军人、党员优先考虑
6. 报名人员限如东县洋口镇户籍
(二)其他要求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其他有不适宜担任城市管理协管员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4年4月23日至4月28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
如东县洋口镇人民政府613办公室
联系人:张海霞 电话:18752469763
3.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照2张。
4.报考人员须在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接受资格审查。
5.若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6.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及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认识等。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 1:1 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政审、公示
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小洋口旅游度假区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聘工作小组组织政审,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较严重的问题,查证属实后不予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七、聘用
经政审、公示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管理。
八、待遇
人员录用后,参照南通小洋口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公司性质人员待遇执行(基本工资1300元,另加补助)。
本简章由江苏省如东小洋口旅游度假区负责解释。
小洋口旅游度假区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