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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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4-30 11:35 点击: 次 |
因审判工作需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1、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3名。
2、所招聘的职位为聘用制书记员,所录用人员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优先;
4、计算机中文听打录入速度每分钟100字以上;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计算机速录技能达到每分钟150字以上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8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三、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福利待遇
1、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实行基础工资、院龄工资、等级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计薪方法。工资总体水平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相当。
2、聘用制书记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以及“五险一金”等权利。
3、经录用后,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五、报名
1、书面报名方式:在江苏法院网(www.jsfy.gov.cn)、南京审判网(www.njfy.gov.cn)、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网(jnqfy.chinacourt.org/)、江宁人才网(www.jnrc.gov.cn)下载《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登记表》(附件),填写后连同本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学校证明)、2张2寸照片一并递交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2、网上报名方式:通过网络下载《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登记表》(附件3),填写后连同本人简历、身份证扫描件、学历证明(学校证明)的扫描件、2寸照片(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压缩后(文件名为本人姓名)发送至江宁法院邮箱:jnfygh@163.com。
3、报名从即日起开始,报名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5月10日下午6点。
4、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联系方式:025-83523891;025-83523892陈学红
六、考试
1、考试时间拟定于2014年5月下旬。
2、考试分为书记员技能考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70%、30%。
3、聘用制书记员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速录方式包括拼音、五笔、亚伟速录。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30分钟,速度120字/分钟、160字/分钟、180字/分钟,各占10分钟,根据记录准确字数评分。
4、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数,人数未达到1:3的,所有参加笔试及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5、面试所需携带的证件材料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七、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汇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政治处组织考察。
八、公示与录用
1、根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网上进行公示;
2、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招录法院不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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