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崇安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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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5-06 13:33 点击: 次 |
为加快崇安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的高位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经无锡市崇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市崇安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6年5月31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31日后出生)。其中应届生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生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3年5月31日后出生)。
3.户籍不限。
4.岗位报考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学历且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教师,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且有在无锡(含江阴、宜兴)义务教育学校从事一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的经历。
(4)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教师,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且有在无锡(不含江阴、宜兴)的幼儿园从事一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的经历。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2014年无锡市崇安区招聘教师职位简介表》。附件1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以附件条件为准。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3)参加非法组织的;(4)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者。
二、有关说明
1.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4年毕业的学生(含2013年以后获得境外学历,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未就业的人员)。
2.一年及以上相关教学工作经历,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按实计算,从2014年9月1日向前推算。
二、招聘职位、数量及相关要求
见附件1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方法:所有考生均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4年5月15日至2014年5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
3.报名地点:崇安区教育局(无锡市连元街36号)708室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在崇安区教育网(http://www.cajy.cn)上下载并如实填写《2014年无锡市崇安区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应届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在职人员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2)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崇安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可随时取消应聘者考试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必须以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报名资格条件审核通过者交纳100元报名费和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于5月20日上午9:00-11:30至崇安区教育局(连元街36号)708室领取准考证(带好身份证)。特困家庭子女凭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证明材料可予免交报名费。
(5)缴费后自动弃考者,报名费不退。
(6)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人数为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根据报名人数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选择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若无符合条件的岗位选择,则退还报名费。
(7)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的补报名时间:2014年5月19日 (下午1:30—5:00),报名地点不变。
四、考试要求
考核包括笔试(含部分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及课堂教学两个阶段,根据各阶段所占比例计算出考核总成绩。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1.第一阶段: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50分的考生直接淘汰。
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新课程理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应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及实际分析、运用能力等。区教育局不指定相关参考书和范围,也不组织相关辅导。
凡报考体育、美术、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另需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50分的考生直接淘汰。该类考生待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后,将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5:5的比例折算出第一阶段的成绩。考生成绩在无锡市崇安区教育网(http://www.cajy.cn)上公布。
根据第一阶段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阶段考核的人员。
2.第二阶段:课堂教学
(1)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课堂教学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课堂教学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
(2)根据应聘人员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成绩,按照4:6的比例,计算考核总成绩。并对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如果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根据第二阶段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如第二阶段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确定最终体检人员。
(3)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须另交纳100元考核费。特困家庭子女凭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证明材料可予免交考试费。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并在无锡市崇安区教育网(http://www.cajy.cn)上公示。
六、公示及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则按规定办理聘用报批手续。 2014年的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底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在2014年8月12日前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个人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崇安教育网(http://www.cajy.cn)上进行公示。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七、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无锡市崇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510-82733993。
八、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崇安区纪委:0510—82735052
无锡市崇安区教育局纪委:0510—82706198
无锡市崇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283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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