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连云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14年连云港市连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符合《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应聘基本条件;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正式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并享受连云港市连云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3、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于2014年6月9日至18日将报名表(见附件2)和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yqrsjbgs@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求职+姓名+应聘岗位(邮件发送成功后,会于2天内发送回复邮件,如未收到相关回复信息,请及时与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确认)。
咨询电话:0518-81888083联系人:张银燕胡可达
五、遴选程序
1、资格审查
除了对应聘者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外,在面试前还将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自动丧失面试资格,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直接参加面试。
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合格报名人数不足该比例要求,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市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网址:http://www.lyqhrss.gov.cn/)进行公布。
2、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如遇同分需加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3、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行择业。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新参加工作的各类学校毕业生仍实行国家规定的见习期,见习期一年。
七、举报投诉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区监察局、区人社局提出。
投诉电话:
0518-81888063(连云区监察局执法室)
0518-81888185(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八、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应聘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将不保留其录用资格。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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