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姜堰区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泰州市姜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安全生产专家若干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专业审查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审查、公示等程序,立足本地,面向全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热心安全生产事业,本人自愿从事安全生产专家工作;
(二)坚持科学态度,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三)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水平,有较丰富的安全生产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四)具有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注册安全评价师、注册职业健康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且直接从事安全生产或者相关工作5年以上,有较高安全生产理论政策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特殊专业人员可以从长期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中选任;
(五)年龄原则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深入现场和胜任应急要求;
(六)其他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设定的条件。
三、招聘专业设置
专业领域分为化工、烟花爆竹、机械冶金、船舶修造、职业卫生、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电力电气、环境保护、特种设备等十类。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办法
报名主要由个人提出申请或单位推荐。应聘人员需登陆泰州市姜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http://www.jyaj. jiangyan.gov.cn)下载填写《泰州市姜堰区安全生产专家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报名时间:2013年6月5至6月25日。
报名地点:泰州市姜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姜堰区上海路68号)。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书面初审与复审相结合的方式。初审由姜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对报名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初审通过的,由泰州市姜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领导和专家学者进行复审,并提出拟聘用专家名单。
(三)聘用与待遇
拟聘用专家名单在泰州市姜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由泰州市姜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签订聘用合同并颁发聘任书。专家实行兼职聘任,不计发固定工资报酬,按实际使用情况发放劳务费。
(二)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23-80512056,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23-80512076。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