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队员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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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7-01 09:26 点击: 次 |
因工作需要,常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招聘劳动合同制队员15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自愿原则。
二、招收条件
1、1984年1月1月以后出生的男性青年(复退军人优先录用),虞山镇常住户口。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城市管理工作。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含)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无残疾,体表无纹身;身高在165厘米(含)以上,双眼单裸视力(标准对数视力)在4.5(含)以上。
5、无违法犯罪及被公安机关处理记录。
三、报名携带资料
报名者需本人前往(当场量身高、测视力),并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证、就业登记证等相关材料,以上证书、证明材料均需验证原件,交复印件;另外报名时需上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7月1日至7月18日(休息日除外),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阜湖路49号,常熟市城市管理局政工科。
联系电话:0512-52195121。
五、考试
根据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非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用
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的顺序,按与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替补。经政审合格,实行2个月试用期。
七、工资、福利待遇
人均年收入不低于35000元(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八、其他
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九、本简章由常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解释。
常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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