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淮安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
发布时间:2014-08-26 12:46 点击: 次 |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4年淮安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备良好的品行;
2、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计算方法同上)。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专业条件按《2014年淮安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 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目录》中“专业类别”所列专业相同,或者《目录》中没有包含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但经 招聘部门商市人社部门认定该专业与《目录》中“专业类别”所列专业相近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或在籍学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应聘人员须按要求通过网络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9月12日9:00-9月15日16∶00(休息日正常接受报名);
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9月12日9:00-9月16日12∶00;
缴费时间:2014年9月12日9:00-9月16日17∶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内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笔试费100元/人)确认。考生须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报名咨询电话:
市水利局:0517--83712519
市住建局:0517--83661569
市农业委员会:0517--83919655
市淮扬菜文化产业园管委会:0517--89860136
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0517--85912365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报名信息未审核或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4年9月17日9∶00—12∶00。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行网上缴费,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绝对贫困证明和绝对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14 年9月24日-25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手续,退还笔试费(报考岗位被取消但未补报其它岗位的已缴费的应聘人员,亦可在此时间办理退费)。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9月26日9:00—9月27日9:00
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www.harsks.com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7-83647599。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与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一门,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中:植物栽培岗位报名人数6人以下(含6人)的免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9月27日(周六)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工作由市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笔试成绩在淮安人事考试网www.harsks.com公布。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核减后岗位招聘人数与开考比例的倍数确定面试人选。
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开考比例倍数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 试。资格复审时,考生应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应聘人员须交验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等。应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须在资格复审时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经审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 布。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进入面试的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 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及核减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负责。体检参照修订 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4年上半年 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 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确定。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五份),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人事关系转接手续。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 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工作接受 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0517—83665187
市水利局纪检监察室:0517—83712534
市住建局纪检监察室:0517—83661505
市农业委员会纪委:0517—83948628
市淮扬菜文化产业园纪委:0517—83797601
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0517—85940318
政策咨询电话:0517—83671213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517—83647599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安市水利局
淮安市住建局淮安市农业委员会
淮安市淮扬菜文化产业园管委会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
2014年8月25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