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员性质
合同制用工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基本条件
岗位:行政文秘
人数:1名
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科技馆工作;
2、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和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文相关类专业优先;
3、熟悉计算机操作,会进行图片处理及页面编辑;
4、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身体健康,相貌端正;
6、1974年9月1日之后出生,性别不限。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1日-2014年9月7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应聘者在此期间,将个人简历(含照片)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或电话报名,报名和考试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3、应聘者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4、凡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者,在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招聘方式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主要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最终以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
3、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次招聘不提供考试培训及相关辅导材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招聘考试名义举办的培训班和提供的辅导材料均与泰州市科技馆无关。
4、体检: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5、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泰州市科普网与泰州人才网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五、聘用及待遇
1、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工资1500元/月;
2、试用期满工资2000元,缴纳五险一金,与市科技馆签订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市科技馆负责解释。
泰州市科技馆
201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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