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苏州甪直镇江湾村招聘联防队员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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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9-02 19:42 点击: 次 |
为进一步加强我村社会面巡防工作,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经甪直镇党委、政府批准,江湾村面向江湾村户籍(出生地)人员公开招聘联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江湾村联防队员2人。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较高的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吃苦耐劳。退伍军人、从事过相关工作者优先录用;
2、热心社会治安工作,服从工作分配和安排;
3、高中(含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江湾村户籍(出生地);
5、男性,年龄为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4年8月1日至1979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双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8,身高为170厘米及以上。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7)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的;
(9)与村社区定工干部形成回避关系的;
(10)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简章、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简章(2014年9月1日)
江湾村公开招聘联防队员简章在甪直镇政府网站及江湾村公开栏、主要路口等地方予以公布。
(二)公开报名(2014年9月1日—9月8日)
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表可向江湾村委会“报名窗口”索取,准确填写后于2014年9月8日16:00前上交,逾期不予报名。
报名时,请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料不全者不予报名。
(三)资格审查
根据选拔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
(四)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体检初检和面试三个环节。
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长跑,合格成绩为4分50秒。
体检初检主要检查有无残疾、口吃、重听、纹身,肤表有无异常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体能测试和体检初检不通过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在甪直镇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发现有不适合岗位工作的人选,取消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政治品德、工作实绩、群众公认程度、生活作风等。对经考察发现有不适合岗位工作的人选,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村公开栏等地方予以公示7天,按照有关规定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予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岗位的正式聘用,不胜任的解除聘用,自主择业。
聘用人员待遇根据考核情况,试用期按照年总收入3.6万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留用,实行同工同酬待遇。
四、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遵守以下纪律:
1、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
2、应聘人员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
3、与应聘人员形成回避关系的党员干部、村民代表等不得担任评委及参与招聘具体工作。
(二)对于公开招聘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可以向村负责人检举,也可向镇组织办、纪检办检举、申诉。对查实违反有关规定的,进行严肃处理。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发布招聘工作相关信息,便于社会公众了解和掌握招聘工作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其他事项
其它未尽事项请向报名处咨询。
报名地点:江湾村村委会办公楼一楼
咨询电话:65911976
监督电话:镇组织办:65046160
镇纪检办:66196380
附:《2014年甪直镇江湾村公开招聘联防队员报名表》下载,请点击:点击打开链接
甪直镇江湾村村民委员会
二○一四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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