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盐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面向全市公开招聘1名编制外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招聘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法律研究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毕业;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工作由盐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9日—9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盐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处(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2334办公室)。联系人:王杨,联系电话:0515-86662334、88192334。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填写《盐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专业知识。
笔试结束后,由盐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和盐城市人才中心商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考试工作由盐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和盐城市人才中心共同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分数高者参加考察。考察时对拟招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廉政自律和职位匹配情况。
2、体检。根据考察结果,按照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聘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盐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按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
对通过考察、体检的拟招聘人员将在盐城政府法制网、盐城市人才服务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合同签订
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由盐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按有关规定与之签订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招聘招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盐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盐城市人才中心负责解释。
附:《盐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盐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盐城市人才中心
2014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