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启东市级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乡镇园区街道人员选调工作的意见》,决定面向启东市市级机关、乡镇、园区、街道公开选调21名工作人员。具体职位详见《职位简介表》。
一、选调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本市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爱岗敬业。
2.具有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工作能力。
3.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
4.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截止报名之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1)尚在试用期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5)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公开报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启东市级及以上各类奖励证书等原件和复印 件,提供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任职单位印章)、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由所在单位查询档案后出具证明)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2.资格审查。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本简章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时间:2014年9月9日至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逾期不得报名。
4.报名地点: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江海中路799号)。
(二)履历评价、笔试
履历评价主要从学习经历、任职经历、获奖及年度考核、工作成果等方面考察应试者胜任岗位的能力,满分100分。
笔试主要测试机关工作必备的能力素质,满分100分。
履历评价、笔试成绩按5:5折算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考查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履历评价和 笔试折算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生主动放弃的,在同职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 一次性递补。
履历评价、笔试和面试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
(四)考察确定拟选调人选
组织考察。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提出拟选调意见。
确定拟选调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情况,召开会议讨论确定拟选调人选。
(五)公示与调动
对拟选调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选,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应的调动手续,不胜任者回原单位工作。
四、组织与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单位配合,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对以权谋私、违纪违规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83312424(市人社局),83345355(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 83315121(市纪委)。
本简章由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启东市部分市级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
2.启东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 共 启 东 市 委 组 织 部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