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名称
1、聘用协警2名。(其中男性协警2名)
2、聘用驾驶员2名。
二、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2、组织纪律性较强,工作作风踏实,服从安排;
3、居住在海州地区者(含原新浦和原海州地区)优先;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三、具体条件
1、聘用协警:男性,30周岁以下,退伍军人;
2、聘用驾驶员:男性,35周岁以下,持有C级及以上驾驶证,实际安全驾龄5年以上,退伍军人优先。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15日—2014年9月25日,上午8:30—11:50、下午3:00—5:50(周日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424办公室(海州区新建中路52号);
3、报名方式: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驾驶证、退伍证明和和其他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彩照2张,以及《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4、联系人:刘昊、杨晨;联系电话:85295503。
5、现场报名不便的也可以通过发送邮箱进行报名,请下载表格填写好并将报名需要的材料进行扫描后发送至xpfyzzc@163.com
(二)面试
采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工作能力、综合素养等方面与选拔职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依次替补(单位保留不予替补权)。
(四)录用和管理
1、录用人员与海州区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期满根据情况续聘;
2、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3、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海州区人民法院有关规定执行。
4、聘用人员的日常工作管理由海州区人民法院具体负责。
(五)附则
报名时间截止后,单位将对报名人员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作适岗评价,七个工作日内通知面试,没有接到通知的报名人员请不要等候,以免影响您的工作和择业。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州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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