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常州金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5人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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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0-13 19:33 点击: 次 |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事业单位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 号)文件精神,结合金坛实际,2014年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详见2014年金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下列人员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其他人员限金坛市户籍或生源:
(1)具有研究生学历(全日制)并取得硕士及以上相应学位的人员;
(2)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0日至1996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研究生和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需具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时间截止到2014年8月31日前)。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和需要回避的情形
(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二)下列人员需要回避: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信息由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4年10月13日在下述网站及有关新闻媒体发布:
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sjthrss.gov.cn
金坛市人事人才网:www.jtrsrc.com
中国金坛-金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jsjt.gov.cn/zgjt/
常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zhrs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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