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南丰镇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大队招录警辅人员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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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3-03 16:47 点击: 次 |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若干名,其中含特勤队员、巡防队员、驾驶员、门卫等。
一、岗位说明
警务辅助人员主要职责为协助民警做好安全保卫、巡防工作、岗亭值守等相关工作。
二、招录岗位
招聘岗位 |
人数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备注 |
特勤队员 |
20 |
男 |
18-30周岁 |
高中以上 |
要求退伍军人 |
巡防队员 |
40 |
男 |
18-45周岁 |
初中以上 |
具有摩托车驾驶证人员优先考虑 |
联防队员 |
8 |
男 |
18-45周岁 |
初中以上 |
年龄(优秀人员可放宽至50周岁) |
驾驶员 |
1 |
男 |
18-45周岁 |
初中以上 |
B照及以上,家住市区优先考虑 |
门卫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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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5周岁 |
初中以上 |
招收夫妻 |
三、招录要求
1、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组织纪律观念强;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视力5.0以上、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等,身高1.68米以上,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曾受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以及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得报名。
四、报名程序
报名地点:南丰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地址:张家港市南丰镇新丰路3号,南丰警辅大队电话:58624110;联系人:龚娉,联系电话:13915471501。
报名时须本人到场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军人需提供本人退伍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
(2)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蓝底)照片4张;
(3)其它有关专业技术证书和奖励证书。
五、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待遇由南丰镇财政保障,巡防队员年收入37000元左右,特勤队员年收入44000元左右,驾驶员年收入40000元左右,门卫夫妻二人年收入60000元左右。(其中含养老保险)
另:提供食宿,内设淋浴间,电子阅览室等供特勤队员、巡防队员使用。
张家港市南丰镇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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