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海门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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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3-19 15:57 点击: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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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加快医院发展,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经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5年江苏省海门市人民医院赴外省医学院校公开招聘76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至1997年3月期间出生)。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江苏省海门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1.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简介表》。
2.时间及地点:4月8日-4月26日【见《海门市人民医院赴外招聘院校目录》(附件2)】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报名。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准确的《江苏省海门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3,可下载);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⑤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海门市卫计委根据招聘计划安排,依次从哈尔滨医科大学开始,对已完成招聘的岗位在本次招聘计划中作相应核减,具体核减情况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海门人事人才网(www.hmrc.gov.cn)、海门市卫计委网站(http://wsj.haimen.gov.cn)及时公布,并在各报名现场公告。
报名时由海门市卫计委会同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由海门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海门市卫计委网站公示。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
1.对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
2.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4.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5.面试成绩在海门市卫计委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
1.体检。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海门市卫计委统一组织,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海门市卫计委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门人事人才网、海门市卫计委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由海门市卫计委报市人社局审批,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2015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5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3.报考护师岗位的人员,聘用前须取得执业护士资格或已通过全国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报考其他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六、纪律监督
事 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 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门市卫计委负责解释。政策咨询:0513-82207988 82269292, 18651320991
纪律监督:0513-82296500
海门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笋燕 电话:82263409 1391223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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