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灌南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报名时间4月21 日至25日】(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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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4-09 14:49 点击: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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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同分,按面试成绩排序,仍然同分的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统一组织实施考察,考察结果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gnhrss.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六、聘用办法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县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组织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报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报考,接受社会监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监督电话: 0518-83968833。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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