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交通技师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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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5-20 14:13 点击: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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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盐城交通技师学院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盐城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盐城交通技师学院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4、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盐城交通技师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考生,其第二学位的专业可用于报 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对专业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为准)。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时间截点为2015年5 月31日);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5月29日至5月31日
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盐城市交通运输局1506室(盐城市青年中路8号)
联 系 人:杨海丰 陈 兰
联系电话:88886709 88117757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盐城交通技师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③身 份证;④已毕业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 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⑤对工作经历、职业资格、普通话等级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关证明(相关证件等材料在资格复审时 必须提供原件)。
2、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
3、 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市交通运输局和盐城交通技师学院负责资格审核。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 1:3的,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情况会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听候通知至盐城市交通运输局305室领取准考证。
5、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 笔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二)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四)资格复核。面试前,市交通运输局和盐城交通技师学院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五)面试。面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岗位代码1、2的岗位面试采取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分;岗位代码3、4的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
(六)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后录取总成绩。
四、聘用
考 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 参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交通运输局和盐城交通技师学院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并根据体检 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2015年应届毕业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886802(盐城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0515-88198316(盐城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5-88886709(盐城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事处)
0515-88116619(盐城交通技师学院)
0515-88198304(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盐城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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