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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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03 17:58 点击: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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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我校师资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职业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公告中1-6号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7-17号岗位为一次性招聘岗位。
其中长期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后开始报名,发布公告15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首期招聘人数,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 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2015年12月31日。学校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于每季度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网站通报 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情况。
一次性招聘岗位的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15年6月5日09:00-2015年6月18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6月6日09:00-6月20日16:00。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中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根据需要组织考核,以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通知为准。一次性招聘岗位 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15年6月23日 9:00-16:00登陆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 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及组织
(一)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属高层次人才引进,考核方式为面试(含试讲)。面试按照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 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科研水平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二)考核安排
1. 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 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 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论文(原件)两篇。
四、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 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岗位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 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察,并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南 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 等。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教育厅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64017
联系人:黄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审计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5864053
联系人:傅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5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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