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卫生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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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17 15:10 点击: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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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兴化市卫生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规定,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
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具体人员可在兴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二、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其中,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原件,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 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2)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3)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国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执业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依据;
(5)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考生所提供证件、证明均为原件。对不能按规定提供复审材料的人员取消体检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三、资格复审时间:
6月19日(星期五)下午3:00-5:30,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资格复审地点:
兴化市卫生局人事科(兴化市昭阳路3号,卫生局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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