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南京市高淳区2015年新教师招聘计划未全额招满,现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 〔2011〕8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13名新教师,相关条件和程序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2015年毕业生须于2015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并已参加2015年南京市四城区公开招聘新教师笔试考试且笔试成绩达到基准线的考生(基准线为80分),且符合招聘岗位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15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或2015年学前教育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2.拟取得教师资格的2015年非师范类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2015年8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
3.拟取得教师资格的2015年硕士及以上毕业生(2015年8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且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南京生源(户籍)2012年至2014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南京生源(户籍)2012年至2014年学前教育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南京生源(户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二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并具有二年及以上高中教学经历者(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高淳区教育局人教科(高淳区淳溪镇镇兴路229号)。
3、报名要求
①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考试资格。报名者须携带身份证、笔试考试证、笔试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 业协议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招聘条件第6条的应聘者报名时还须提供高中教学经历证明等原件,到高淳区教育局人教科现场登记报名。
②报名者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必须相同(研究生专业若不符,可按符合学科要求的本科专业报考,但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且所报类别、学科须与笔试成绩单上所列类别、学科一致。
③已报名参加过2015年高淳区新教师招聘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均需重新报名登记。
四、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的1:3确定,报名人数不足1:3的以基准线实际达线人数参加面试。面试人选确认后出现空 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在高淳教育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需缴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 号)。
2、面试形式:面试由区教育局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按照核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说课、素质能力测试的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于面试前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说课占面试成绩的60%,素质能力(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占面试成绩的4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体检。
4.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淳教育网(http://www.gcjy.info)、高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chrss.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由高淳区教育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凡未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和体检的,或关闭填写的联系方式超过5天无法联络的,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招聘咨询
高淳区教育局人教科:025-57338639、57338636
八、招聘监督
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7338710
高淳区教育局纪委监察室:025-57338632
本次招聘由高淳区教育局人教科负责解释。
附件:2015年南京市高淳区新教师补充招聘报名表.doc
高淳区教育局
2015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