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双甸镇专职巡防辅警招录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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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12-10 14:28 点击: 次 |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机制,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力度,加大街社区巡防力量,建立专业化、常态化的巡逻防控工作机制,结合我镇(区)社会治安实际需要,经镇党委、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专职巡防辅警7名,其中专职巡防辅警4名男性,文职3名女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2.双甸镇本辖区内居民,年龄18至40周岁(1975年9月1日-1997年8月31日出生),有相关工作经验年龄可适当放宽。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五官端正,肢体无残疾,语音清晰,不口吃;
4.具有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退役士官优先。
5.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没有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聘经历;
6.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二、岗位要求
专职巡防辅警:4名,男性,主要从事社会治安、巡逻防控、交通协管等相关工作;
文职人员需要具备会熟练操作计算机,主要从事文秘、计算机、图像识别等相关工作;
三、招考办法
招考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审核的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者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报名。
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后,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资格审查合格确认后,接通知领取《准考证》。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日— 2015年1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休息日除外)
报名地点:掘港镇华庭路136号(县中北侧)
报名咨询电话:0513—84190110 18352682853 石小姐
2.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报考人员,参加统一考试。
笔试考核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总分为100分,退伍军人、退役士官每获一次优秀士兵加5分,三等功加8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
(1)参加面试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录岗位人数的1.5倍确定(不足1.5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同分时,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同分则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5.考察审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录工作领导组进行考察审核。如发现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6.录用
录用人员由镇组织人事部门会同双甸派出所、双甸交巡警中队组织录用,性质为相关保安公司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
7.人员待遇
专职巡防辅警、文职人员年薪34500元(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另外享受综合绩效考核奖;在岗伙食补贴。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循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严肃查处。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3-84190108
五、附则
本简章由如东县双甸镇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如东县双甸镇
二0一五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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