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公开招聘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人员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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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1-25 16:30 点击: 次 |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为充实我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人员队伍、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水平,特别是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保障全县饮水安全,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疾病控制预防中心工作人员(正式全拨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2月29日至1998年3月4日期间出生),取得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放宽到40周岁(1975年2月29日以后出生)。报考专业认定,以《宿迁市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版,见附件2)为准。其他政策规定,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5)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5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14年、2015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7)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 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苏政办发〔2013〕100号)、《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 理办法(试行)》(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迁市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宿公通2015(28)号)、《宿迁市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实施细则(试行)》(宿人社发〔2015〕190号)、《关于印发泗洪县2015年度信用信息和 信用产品使用计划的通知》(洪政办发[2015]97号)等规定,或咨询、查询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9890167);
(9)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请广大考生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于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聘用审批后考生(含应届毕业生)放弃报到的,将按规定将考生信息上报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并记入泗洪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黑名单”管理。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卫计委共同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中国泗洪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含招聘简章、岗位简介表、专业参考目录、体检标准、考察标准等)。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2月29日9∶00-3月4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6年2月29日9∶00-3月5日16∶00;
缴费时间:2016年2月29日9∶00-3月6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网。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宿迁市考试鉴定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县人社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4)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报市人社局批准后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6年3月8日09∶00—16∶00。
(6)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7)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8)受理报名、资格初审由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在报名和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县人社局事业科联系。网上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网 。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3月10日—13日。
打印技术问题可咨询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三)笔试
笔试由县人社局和县卫计委共同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为主。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复习用书和考试范围。
笔试时间:2016年3月14日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本次考试实行全程封闭管理,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请广大考生注意并互相转告。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前,县人社局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 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中国泗洪网公告),届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 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 未就业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 或身份证;放宽年龄的还需提供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以及本简章、《岗位简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证件和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对不能 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 担)、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为防止资格复 审无限期递补,届时将规定递补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公布)。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中国泗洪网上公布。
面试由县人社局和县卫计委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 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中国泗洪网公告)。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处理问题能力、思维能力、沟通能力、语言 表达能力等。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中国泗洪网上公布。同等条件下现在泗洪县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优先。
体检工作由县卫计委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卫计委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6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开始后,县人社局即开始函调本人人事档案。
考察结束前,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所有考生未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泗洪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在泗洪县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 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 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次数最多为两次)。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泗洪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6302901(泗洪县卫计委)、80829608(泗洪县人社局事业科)。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7—84353881(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监督电话:0527—89889317(泗洪县卫计委监察室)、80829613(泗洪县人社局监察室)。
附件:
1、《岗位简介表》;
2、《宿迁市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版)。
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泗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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