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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连人社事招公告核[2017]47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事业单位人员队伍,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灌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灌云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应聘专业岗位,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专业类别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协议明确2017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至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报名。
联系人:赵庆波;联系方式:0518-88659212。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请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灌云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1份,以下简称《报名表》);
2. 近期同底免冠1吋彩色照片2张,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 各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相应的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国外留学人员提供经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 岗位所需的相应资格证书;
5. 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
(四)报名要求
1.《报名表》(附件2)请从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好后带至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核。
2.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报名费用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六)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并及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它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或取消报名。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开考前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均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应聘人员凭报名时的收费凭证和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6月9日(周五)下午2:30至5:30到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5.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按总成绩进行排序时,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仍然同分的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及排名,分别在笔试、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相关信息将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体检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应聘期间,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正常,以便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逾期不能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8810258。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灌云县委组织部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灌云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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