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南通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充实和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经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南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通开发区教育系统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至2000年5月期间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大专学历限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
4.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延缓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否则不予聘用;报考小学科学岗位的教师,如暂未取得小学科学教师资格证书,应持有小学或初中或高中学段任一学科教师资格证书,聘用后须在三年内取得小学科学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再续聘);
5.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具备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二、报名
(一)报考岗位
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等详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南通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etda.gov.cn)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www.ntkfqjy.com)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南通开发区教育网(www.ntkfqjy.com)。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5月16日09:00~5月18日16:00。
4.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5月16日09:00~5月19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 2018年5月16日09:00~5月20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进行缴费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未成功。
6.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明材料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正面二寸(34*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
(2)应聘人员只能根据岗位代码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资格未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3)资格初审的负责单位为各招聘单位及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资格初审负责单位依据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审查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缴费前可修改电子照片信息)。
(4)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南通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etda.gov.cn)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www.ntkfqjy.com)予以公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电话通知,可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改报名时间:2018年5月23日09:00—14:00。
(6)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18年5月27日09:00—5月28日17:00登陆南通开发区教育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 -83596082。
三、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南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约占20%)和专业知识(约占80%)。专业知识包括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教育政策与法规、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等,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
为确认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以现场审核应聘人员的相关应聘材料原件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负责单位为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比例的按实确定。
2.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由资格复审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交资格复审负责单位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应携带材料:
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资格复审。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资格复审。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南通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告。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及排名在南通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布)。
2.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形式和内容:
报考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和科学学科教师岗位的面试由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组成,按模拟上课成绩占40%和技能测试成绩占60%计算面试成绩。技能测试内容为:(1)音乐岗位:声乐、舞蹈、即兴伴奏、音乐特长展示等;(2)美术岗位:人物速写、水粉静物、书法、美术特长展示等;(3)体育岗位:排球、篮球、田径、体育特长展示等;(4)信息技术:电脑操作、故障诊断和修复等;(5)科学岗位:实验操作、小学科学教育专业知识答题等。
其他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模拟上课的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指定教材、指定课题。
4.面试成绩。面试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四、体检和考察
1.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实际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得分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并在南通开发区政府门户网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布。体检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组织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内容,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通开发区政府门户网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报南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审批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2018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由招聘单位在2018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因拟聘用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办结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递补
在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报考程序,严格考纪考风,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报考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将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监督举报:
0513-83596995(南通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八、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南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
0513-83596082(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0513-85923260(南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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