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1.南通地区户籍(南通市区及所属各县(市)区);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政历清白,无犯罪和不良信用记录;热爱交通运输执法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3.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无精神类或者其他重大疾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解聘的人员;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不适合从事执法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2年2月8日至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
(三)报名地点:南通市永和路28号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705办公室,联系电话:0513-83506152。
(四)资格审核:报名者现场填写报名表、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毕业证书、学信网证明(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组织关系证明、个人征信报告,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由市交通执法支队统一通知考试时间。
四、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以应知应会法律知识和职业倾向测试为主,采取百分制计算。
2.面试。主要考察入职动机、岗位理解、应急处置、沟通协调、团队协作、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采取百分制计算。
3.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政审和体检
政审和体检工作由市交通执法支队统一组织安排,具体参加人员、时间、地点由本单位人事科提前电话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与聘用
1、政审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2、公示结果无异议,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拟聘用人员应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4、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七、相关待遇
应聘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市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监督电话: 0513-83529506。
本公告由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83516052。
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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