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宿迁市创元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软件开发人员6名,招聘后安排到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总行科技部从事软件开发工作。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软件开发人员6名。
二、招聘条件
1、年龄在32周岁(含)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形象良好,仪表大方,普通话标准,身体健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技巧及亲和力;
3、第一学历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软件工程、软件开发及相关专业;
4、精通java 框架和oracle、DB2或mysql等数据库相关开发经验,有项目开发经历者优先;
5、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待人热情、善于沟通,工作主动,责任心强,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协调沟通能力;
6、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
7、户籍所在地为宿迁市。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到宿迁市创元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24号中健商务大厦B座401室)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信网认证结果、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2张近期同底2寸证件照等材料,并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03日9:00-11月20日16:00。
(二)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由宿迁市创元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初审时间: 2017年11月03日9:00—11月20日17:00。
(三)面试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一定比例由宿迁市创元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宿迁市创元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将根据应聘人员初审、面试、笔试情况和实际能力情况调整招聘名额。
(五)体检
根据面试和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实际招聘名额一定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以依次递补。
注:由于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各阶段程序者,视同放弃应聘。
四、录用后的管理形式
以上人员经面试、笔试、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与宿迁市创元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对工作期间表现优秀、能力突出的人员将列为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殊人才引进对象,录用为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正式员工。
五、注意事项
1.报名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路124号中健商务大厦B座401室。
2.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送的2张照片应一致。
3.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关事项将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应聘者,请应聘者保持手机畅通,以免无法接收本次招聘相关考务信息。
5.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属实的,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6.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咨询电话:0527-84390316;0527-8439031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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