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体健康。
2、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和自我激励能力,能吃苦耐劳,抗压能力强。
3、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或国际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不限,经济、金融、财会、营销等相关专业优先。
3、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仅限宜兴、高淳、溧水户籍。
二、招聘职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员工18名。具体要求如下:
岗位职责:
1、拓展小微金融业务和我行相关产品,根据总行及部门的要求做好宣传营销工作;
2、收集客户资料,履行尽职调查,撰写报告并在操作时限内上报、发放贷款;
3、按部门规定整理信贷档案,并在规定时限内上交部门档案管理员;
4、严格执行贷后监控,并做好贷后监控记录;
5、对已发放的贷款进行本金及利息的催收,确保信贷资产安全;
6、及时揭示贷款风险,上报部门有关岗位并积极采取正确措施有效化解风险;
7、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报告等资料上报工作并保证上报资料的质量;
8、建立客户台账,实行有效的客户管理;
9、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和工作时效规定;
10、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