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信社考试会计基础(5)
第四章 会计凭证
第一节 会计凭证概述
一、会计凭证的种类
会计凭证按照编制的程序和用途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第二节 原始凭证
一、原始凭证的概念
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文字凭据,经济业务的最初证明。
二、原始凭证的种类
(一)按照来源不同,可以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两类
1.外来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从其他单位或个人直接取得的原始凭证。飞机票、火车票、住宿发票等。
2.自制原始凭证。自制原始凭证指由本单位内部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在执行或完成某项经济业务时填制的,仅供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限额领料单、产品入库单、产品出库单、借款单、折旧计算表、制造费用分配表等。
(二)按照填制手续及内容不同,可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
1.一次凭证。一次凭证指一次填制完成、只记录一笔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一次凭证是一次有效的凭证,其填制手续是一次完成的。银行信汇凭证格式。
2.累计凭证。累计凭证指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记录发生的同类型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其特点是在一张凭证内可以连续登记相同性质的经济业务,随时结出累计数及结余数,并按照费用限额进行费用控制,期末按实际发生额记账。累计凭证是多次有效的原始凭证。如限额领料单。
3.汇总凭证。汇总凭证指对一定时期内反映经济业务内容相同的若干张原始凭证,按照一定标准综合填制的原始凭证。如:收料凭证汇总表。
所有外来原始凭证均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一般为自制凭证。
(三)按照格式不同,可以分为通用凭证和专用凭证
1.通用凭证。
2.专用凭证。
七、原始凭证的审核内容
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
第三节 记账凭证
一、记账凭证的概念
记账凭证又称记账凭单,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它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二、记账凭证的种类
(一)按内容分类
1.收款凭证。收款凭证是指用于记录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会计凭证。
2.付款凭证。付款凭证是指用于记录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对于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的相互划转的收、付款业务,为避免重复记账,只填付款凭证不填收款凭证。
(二)按照填列方式分类
1.复式凭证。复式凭证是指将每一笔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全部会计科目及其发生额均在同一张记账凭证中反映的一种凭证。
2.单式凭证。单式凭证是指每一张记账凭证只填列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一个会计科目及其金额的记账凭证。
5.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一张原始凭证需要填制两张记账凭证,应在未附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上注明其原始凭证已附在某张记账凭证后,以便查阅。
五、记账凭证的审核内容
内容是否真实、项目是否齐全、科目是否正确、金额是否正确、书写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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