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信社考试中级财务(4)
第二章 应收账款
第三节 应收票据的核算
一、应收票据的核算内容
应收票据是指在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下,企业所持有的、尚未到期兑现的商业汇票。它实际上是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而收到票据后形成的一种债权,属于企业的流动资产。目前,我国所使用的商业汇票主要是不带息票据。
二、应收票据利息的计算
由于应收票据有带息与不带息之分,所以对于不带息票据,不存在计算利息的问题;对于带息票据,其利息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收票据到期应计利息=应收票据面值×利率×时间
上式中,利率有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种,换算时全年按360天计算,每月按30天计算(不论大月、小月、平月还是闰月)。
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30
月利率=年利率÷12
一般而言,用百分号表示的利率,如无特别指明,均指年利率。
票据的时间有两种表示方法:
一种以日数表示,于若干天后到期。此时,到期日数按实际日历天数,采用“算头不算尾”的方法计算。
[例9]一张面值为36000元、利率为10%、60天到期的商业汇票,其出票日期为8月1日,则其到期日为9月30日。
8月1日至8月31日为31天(8月1日计入);
9月1日至9月30日为29天(9月30日不计入)。
此票据到期后的应计利息为:
36000×(10%÷360)×60元=600元
另一种以月数表示,于若干月后到期。它以对日为一个月(如从3月15日至4月15日),每月按30天计算,而不论其实际日历天数为多少。对不满一个月的零头天数,则按实际日历天数,采用“算头不算尾”的方法计算。
[例10]一张面值为30000元、利率为12%、3个月到期的商业汇票,其出票日为3月10日,则其到期日为6月10日。该票据到期后的应计利息为:
30000×(12%÷12)×3元=900元
如果出票日正好在月末,则按月数表示时间的到期日为到期月份的月末。例如,某票据1月31日开出,3个月后到期,则其到期日为4月30日。
资料:新华公司于06年3月16日销售产品一批,价税合计30万元,购买方在购买时开出面值为30万元的6个月的商业汇票一张,票面利率10%。06年6月8日,因新华公司急用钱,便将该应收票据贴换为现金,体现率为12%。要求:计算该票据的利息、到期值、贴现息以及贴现净值。
应收票据利息=面值*票面利率*票据期限=30*(10%/12)*6=1.5万元
应收票据到期值=面值+票面利息=30+1.5=31.5万元
银行收取的贴现息=31.5*(12%/360)*100=1.05万元
贴现净值=31.5-1.05=30.45万元
四、应收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
1、不带息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
[例11]甲公司5月20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产品销售收入为20000元,增值税额为3400元。同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出并经银行承兑的不带息商业汇票一张,其出票日为5月20日,期限为3个月,面值为23400元。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票据 23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
3个月后,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票款23400元并存入银行,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23400
贷:应收票据 23400
如果该票据到期时,乙公司无力偿还票款,甲公司应将到期票据的票面金额转入“应收账款”科目,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贷:应收票据
2、带息应收票据的核算
[例13]甲公司于9月10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产品销售收入为10000元,增值税额为1700元。同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出的一张6个月到期、年利率为10%、票面金额为11700元的商业承兑汇票。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票据 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6个月后,应收票据到期,甲公司收回票据本金和利息,存入银行。
应收票据利息=11700×10%×(6/12)元=585元
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2285
贷:应收票据 11700
财务费用 585
如果票据到期时,乙公司无力偿还票款,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12285
贷:应收票据 12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