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关于“工作经历”的有关问题
“满2年工作经历”是指:截止2012年8月31日在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累计两年以上。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关于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报考问题
(一)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
(二)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可以报考。
五、关于身份证的问题
居民身份证在本次应聘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聘用等环节都要使用,考生必须准确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码。
报名时可以使用15位或18位号码的身份证,考试时携带的身份证号码必须要与报名登记的身份证号码一致。
居民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必须持有临时身份证、护照或户口所在地(考点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在其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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