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对近两年来公开招聘未达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经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可按1:2开考;具体岗位届时另行公告),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15年4月26日9:00-16:00登陆到连云港人事考试中心网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监督
市纪委、市监察局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8-85851631、0518-85837832
举报信箱:lygrc@163.com
中 共 连 云 港 市 委 组 织 部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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