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高邮市公安局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巡特警大队看护专职辅警42名(男性39名,女性3名),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三)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6年3月23 日至2004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重听、色盲、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无癫痫、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等,体能、心理素质较好,男性身高须1.70米及以上;
(六)具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录用: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
6.国家、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共计招聘42名,详见下表。
序号
招聘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招聘
人数
岗位条件
学历
专业
其他要求
1
高邮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看护专职辅警
01
13
高中及以上
不限
限男性
2
高邮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看护专职辅警
02
13
高中及以上
不限
限男性
3
高邮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看护专职辅警
03
13
高中及以上
不限
限男性
4
高邮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看护专职辅警
04
3
高中及以上
不限
限女性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3月23日—3月31日(工作日报名: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高邮市公安局西大门北侧公安局群众来访接待中心(高邮市海潮东路66号),联系电话:0514-84066049、8406606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当天“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全程佩戴口罩)。
报名者需提交以下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①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报名登记表》;③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无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证明原件;⑤个人征信报告原件。
“无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证明由报名者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出具;“个人征信报告”由报名者向户籍所在地人民银行申请出具。
报名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资格审查
报名者年龄、学历、户籍等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报名期间,市公安局应安排专人现场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职位所需条件,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
(二)考试
考试主要包括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由市公安局和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方可参加考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见附件2《高邮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体能测试考核项目及评分表》。体能测评按照《高邮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体能测试考核项目及评分表》执行。体能测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各小项相加后取平均分计入总分。各小项设40分为合格线,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应当自动放弃。
2.笔试
笔试测试内容:综合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考试结束由市公安局和人社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面试
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后,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体能测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30%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如考生体能测试和笔试按照比例计算的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和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考试按其体能测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再次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由市公安局负责。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市公安局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高邮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gaoyou.yangzhou.gov.cn)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公安局办理聘用手续,报市人社局和扬州市局备案。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核准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聘用待遇:正式录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其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高邮市公安局同岗位原有警务辅助人员待遇,对工作表现突出及具有有功行为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给予适当奖励。
五、纪律监督
报考者应保持通信畅通,以便接收通知。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联系或不按要求回复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过程中,凡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中共高邮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0514-84066070。
六、本公告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高邮市公安局政治处0514-84066049、84066060。
附件1:高邮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高邮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体能测试考核项目及评分表.xls
附件3:高邮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考告知书.docx
附件4:个人健康申报承诺书.docx
高邮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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