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城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报经区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6.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城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现场报名、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3日至3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宿城区卫健局808室(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东楼)。
3.报名方式和资格初审:凭本人身份证、执业资质证、职称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4.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5.考生现场报名后,应保持手机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考试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面试
面试由宿城区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考试结束,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进入体检的考生名单在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上公布。
( 四 )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面试成绩相同的,两人均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由宿城区卫健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手续,否则不予参加体检。
(五)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在体检环节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遇成绩并列者,按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相同的,按加试成绩确定递补人员)。
( 六 )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需服从岗位安排,听从调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四、其他说明
1.年龄要求。 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6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
2.待遇。 试用期合格工资待遇按照宿城区卫生健康局有关标准执行,缴纳五险,同时享受伙食补助和工会福利。
3.疫情防控。 考生须接受“健康码”、“行程卡”查验和体温检测,当天“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考生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全程接受宿城区纪检第八派驻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 0527-80975995
监督电话:宿城区纪检第八派驻组 0527-80979909
附件1:2022年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考生健康申报及承诺书
附件2:2022年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考试报名表
宿城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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