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核酸检测采样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在锡山辖区范围内各核酸采样点负责核酸检测采样工作。
二、招聘人数
400人。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健康码为绿码;
4、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服务意识、执行力及抗压力;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4月30日以前出生),具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其中,退休人员要求年龄在65周岁以下(1957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或具备相关从业经验)。
四、福利待遇
1、薪资优厚(面议);
2、缴纳社会保险(除退休人员);
3、提供免费工作餐,外市人员可提供免费住宿;
4、购买新冠肺炎疫情保障专属保险;
5、享受高温费等相关补贴。
五、报名与录用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20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需填写《无锡市锡山区疫情防控核酸检测采样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无锡市锡山区疫情防控核酸检测采样工作人员报名花名册》(附件3),并将报名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xshscy@163.com。
报名咨询电话: 0510-88214761(区人社局) 0510-88227013(区卫健委)
3、资格审查:区人社局和区卫健委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岗位需要,结合应聘者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4、培训考核:资格审查通过后,应聘者需通过区卫健委组织的专题业务培训,培训考核通过者进入下一环节。
5、体检政审:通过考核可进入体检程序,应聘人员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同步对应聘者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审查。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录用:根据培训考核和体检、政审情况确定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原则上按需/就近分配工作岗位。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锡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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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锡市锡山区疫情防控核酸检测采样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无锡市锡山区疫情防控核酸检测采样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无锡市锡山区疫情防控核酸检测采样工作人员报名花名册
无锡市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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