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单位邳州市大地经纬测绘有限公司、邳州市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2年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岗位信息等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http://www.pz.gov.cn/zt/006018/subPagerszl.html)发布,具体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一)应聘人员另需符合以下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6月1日至2004年5月30日之间出生);
3.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2022年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5.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附件2);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宜从事本次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址:2022年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http://pzzg.djwenhua.top),进入报名页面,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5月16日—5月24日8:30—17:30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5月16日—5月25日8:30—17:3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5月16日—5月26日8:30—17:30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5月16日—5月27日8:30—17:30
缴费时间:2022年5月16日—5月28日8:30—17:3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吋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2年5月30日9:00—12: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在考试前3天内,自行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综合基础知识,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待定(视疫情发展,适时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公布)。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提前申领“徐州健康宝”“行程码”,考试和资格复审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并配合检测体温。高、中风险地区或参照高、中风险地区管理旅居史的来(返)徐人员落实“14+7”或“7+7”健康管理措施。其他外省来(返)徐人员落实“3+11”健康管理措施。应聘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有效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自备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疫情变化,适时调整疫情防控要求。
2.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另行发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2022年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按《面试通知单》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程序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在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公布。
(五)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出现缺额时,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
招聘单位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网上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接收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邳州市力源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企业五险一金;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与原工作单位自行协商处理。
四、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聘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对招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因考生不符报名条件而审核通过或有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除取消相关考生考聘资格外,追究相关责任。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由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86263667
监督电话:0516—86288538
举报电话:0516—86263668
附件1: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录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5.10.docx
附件2: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