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有关决策部署,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要求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实际需求,拟招聘疫情防控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为我区居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失业登记并被认定为下列就业困难人员: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人员;
3.特困职工家庭人员;
4.持第二代残疾证的残疾人员;
5.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6.登记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7.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人员;
9.军队退役人员;
10.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
11.徐州市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岗位职责
主要在社区开展环境消杀、卡点值守、核酸检测服务、防疫物资对接、防疫风险排查等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申请人登陆鼓楼区政府网(www.xzgl.gov.cn)下载或现场填写《徐州市鼓楼区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二)申请人本人到报考岗位所在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报名,由街道办事处进行报考人员资格初审。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5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三)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贴2寸照片1张);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人员报名前,请详细阅读公告或咨询工作人员相关政策;
2.此次招录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3.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4.根据疫情防疫要求,报名时请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并配合体温查验。
四、审核考察
区人社局、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采取面试、走访等适当形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考察录用。
五、公示录用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区人社局对拟录取人员名单在鼓楼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通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办理录用手续。
六、合同期限及工资待遇
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劳动协议并购买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聘用人员接受招聘用人单位统一管理和考核。采取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每天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累计不超过24小时),工资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每小时20元)。聘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期满后自行退出岗位。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鼓楼区人社局:87636113
附件1:徐州市鼓楼区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明细表.xls
附件2:徐州市鼓楼区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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