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京巿栖霞区政法委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南京市栖霞区政法委因工作需要,现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此次共招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吃苦耐劳: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任职要求
招聘岗位:工作人员
招聘人数:3人
岗位职责:
1、网格管理:
2、信息录入、文字处理。
报名条件: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具有一定文字功底,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熟练运用电脑,工作积极主动,吃苦耐劳,能接受加班,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公告
招聘简章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qxq.gov.cn)上发布。
(二)报名阶段
1、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传送至邮箱(351505190@qg.com).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29日上午08:00至2022年5月30日上午8:00。
3、报名必须上传的材料:
(1)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压缩包以应聘单位+岗位+姓名命名)的形式发送至邮箱;
(2)材料中应包含: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电子照片;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照片:《2021年南京市栖霞区政法委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1)。
4、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报名咨询电话:025-85570363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5月30日9:00至2022年5月30日下午18:00。
2、对照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考生信息及应聘材料进行线上初审,凡报名材料不全、模糊不清以及填写不准确、不完整,均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3、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可视情况调整招聘周期,调整招聘周期后仍未达到以上比例的,将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资格复审
1、初审合格人员,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须本人按通知时间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连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照一张,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2、应聘人员在此期间应及时查收邮件,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确认,视为放弃此次考试。
3、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
4、防疫信息核查。根据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资格复审前将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防疫信息核查,考生须提供“苏康码”和“防疫行程卡”。对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报名及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报名及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防疫信息核查不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完成防疫信息核查的考生,取消资格。
(五)面试
1、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3、面试采用半结构化的形式,面试内容主要为适岗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等,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录用资格。
4、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在南京市栖霞区政府网站(www.n.jqxq.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六)体检
1、体检人员名单。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面试成绩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2、若被通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3、此次招聘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八)聘用
1、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方可聘用。
2、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jqxq.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日期报到,若被通知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4、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及考察后方可聘用。
三、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日期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分配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南京市栖霞区政法委的监督下进行。本简章由南京市栖霞区政法委及所委托的南京市保安有限公司栖霞分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南京市栖霞区政法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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