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信息:
辅助公证员从事公证业务及相关事务性工作,解答当事人咨询,制作谈话笔录;收集、核对资料;参与外出调查取证、保全证据,承担记录工作及必要的录音、录像、照相工作(该岗位经常户外工作,限男性)。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人格健全,无违法犯罪记录。
3、本市户籍,年龄在23周岁以上, 30周岁以下(1992年5月28日至1999年6月3日出生);
4、具有全日制法律专业大学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年以上从事法律、执法等相关工作(含实习)经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材料:《镇江公证处招聘公证员助理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书、经历证明材料。
3、报名时间:2022年5月28日—6月3日。应聘人员于2022年6月3日前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530908346@qq.com(邮件主题以“姓名+职位”命名,如某某应聘公证员助理)。
4、初步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核名单(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市司法局政治部组织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经体检、考察合格后,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用。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2、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六、咨询电话0511-87055360。
附件:镇江公证处招聘公证员助理报名表.doc
镇江市镇江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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