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和就业优先战略,通过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切实增强乡村振兴人员队伍力量,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兴人社发〔2020〕12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岗位名称:镇直属单位协理员
招聘人数:计划5人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根据《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2号)精神,符合其中一条皆可: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持民政局核发的低保证);
2.由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的(持市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
3.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优抚对象(现役军人或退役军人)家庭子女;
4.军队退役的;
5.省、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申报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等不良情况;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兴化市户籍人员,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招聘程序、方法
(一)报 名
1.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报名登记表》(电子档附后);(4)退伍证、低保证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对应聘行为负责,凡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或审核人员误审通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2.报名地点:永丰镇政府二楼205室
3.报名时间:2022年5月27日-6月2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二)考 试
应聘人员报名结束后,采取机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机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分值4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应急应变和语言表达能力,分值60分,总分合计100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 检、考 察、公 示
根据考试成绩,按岗位数等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果参加考试人数少于岗位数,则按考试合格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聘用流程参照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的相关做法,后续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确定最终聘用人员。
四、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并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限为3年,期满后原则上自行退出岗位,工作表现突出者,考虑留用。聘用人员按规定统一接受岗位安排、日常管理和考核,试用期工资标准2400元/月,期满后参照同类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考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本公告由永丰镇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0259896
监督举报电话:0523-83821001
中共兴化市永丰镇委员会
附件:
永丰镇2022年度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二寸近期 免冠照片 |
民 族 |
|
籍 贯 |
|
学 历 |
|
参加工作 时 间 |
|
入 党 时 间 |
|
健康状况 |
|
身份证 号 码 |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
简 历 |
|
资格 审核 结果 |
(盖 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