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建设,强化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拓宽用人渠道,扩大用人视野,加强村级财务工作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会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本次共计划招聘4名会计人员,主要负责农村财务核算、“三资”管理、统计等涉及财务、经济事务、管理事务的相关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为人正派,工作踏实勤奋,组织纪律观念强,积极投身农村基层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施桥镇户籍或因婚嫁、升学、入伍等原因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或拆迁安置区长期居住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村级居住证明);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3日至2004年6月17日期间出生),持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五)加分条件。本次考试设立加分项,具体为:中共党员在总分上加1分,具有“两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的在总分上加1分,加分可累加。所有加分项需提供有效证明;
(六)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具有本简章有关“考察”参照标准所列不合格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参照有关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
本次招聘通过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kfq.yangzhou.gov.cn/)发布招聘简章及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携带近期本人免冠一寸照片4张,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2份复印件。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最迟于考察程序前提供)。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2022年施桥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招聘村级会计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3日—2022年6月17日
上午9:30—11:30,下午15:30—17:30
报名地点:施桥镇政府二楼农业农村局(扬子西路18号)
联系电话:0514-87571812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简章,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报考对象除年龄外其他资格条件的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及以前具备。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降低开考比例至2:1;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3、资格审查
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有关情况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试范围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组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组编)及会计基础知识等。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阅卷结束后,由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四)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含同分并列者)按照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kfq.yangzhou.gov.cn/)公布。
(五)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kfq.yangzhou.gov.cn/)公布。
本次面试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六)体检
符合上述“(五)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分数,再加上加分项,即考试总成绩=笔试分x50%+面试分x50%+附加分。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七)考察
考察由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向社会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聘用人员与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由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统一分配岗位,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不服从分配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自谋职业。本次招聘后一年内有人员考核不合格辞退、主动辞职或其他原因离职,出现人员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聘用的待遇按我镇有关规定执行。
五、防疫要求
参加报名、笔试、面试的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在笔试、面试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实时“苏康码”“行程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当天,考生还须提供有效的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按章办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4—87571847。
七、本简章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本简章由施桥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22年施桥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村级会计人员招聘简章.docx
|